中科院将加强院士队伍自身建设 严防道德学风问题 ?
中科院将加强院士队伍自身建设 严防道德学风问题 ?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 (记者卫敏丽 吴晶晶) “院士不是生活在世外桃源。”在7日下午举行的中国科学院全体院士大会上,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在向大会作报告时表示,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浮躁之风对院士队伍的影响不容忽视,广大院士要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共同维护院士荣誉称号。
近年来,个别院士科学道德失范的现象不同程度发生,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院士兼职、参加社会活动等问题,陈宜瑜在报告中重申:坚决反对兼职过多,徒挂虚名和领取不当报酬。同时,要避免参加各种与自己专业无关的答辩、评议、鉴定、评审、咨询和评奖等活动,确属自己专长又有余力参与的才参加,在对有关问题公开做出评价时需谨慎和客观,尽量减少礼仪性和庆典性的社会活动。
中国科学院院士郑时龄认为,和普通人一样,院士的精力和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社会兼职和参加社会活动过多,必然会影响到科研和教学等工作,所以必须坚决反对。
“需要注意的是,院士除了科研和教学,还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比如有些院士在各自领域内的一些学会兼职,参与政府组织的一些重大事件的咨询等,也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对社会作贡献,不能一概否定。”郑时龄院士说。
在正确处理兼职问题和妥善对待社会活动上,中国科学院院士蔡睿贤也是旗帜鲜明:“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与所研究专业无关的社会兼职,反对领取不当报酬的社会兼职。”
其实,对于科技工作者中的优秀分子来讲,科学道德既是每一位院士应该做到的最低要求,又是应该一生追求的最高要求。院士们普遍认为,院士不仅要在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尊严等方面做出努力和贡献,在做人做事做学问等方面也应该为全社会树立典范。
记者了解到,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成立以来,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中国科学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关于院士兼职问题的几点建议》等文件,已初步形成学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规范体系。
陈宜瑜介绍说,目前道德委员会已经完成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将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明确界定为: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有损院士科学道德声誉的行为;在院士增选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其他科技活动中的不端行为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增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进一步严肃了院士增选工作纪律。
“在当前国际国内科技界越来越重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形势下,弘扬科学精神,倡导优良学风,发挥院士群体明德楷模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和促进和谐学术环境建设是学部作为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的神圣职责。”陈宜瑜说。
院士自律是院士队伍思想建设的核心,是维护院士称号荣誉性的基础和保证。陈宜瑜表示,本届道德委员会将努力加强院士队伍自身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强化院士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工作规范。对社会反响强烈、影响院士声誉的院士兼职等问题进一步开展调研,求真求实,细化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还要进一步规范增选工作中候选人投诉信处理办法和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此外,要进一步严格增选工作纪律。加强对院士增选工作中道德学风问题的研究,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有关文件,切实把好院士增选入选关,坚决反对和抵制一切干扰增选工作正常进行的不正之风和不正当行为。
近年来,个别院士科学道德失范的现象不同程度发生,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院士兼职、参加社会活动等问题,陈宜瑜在报告中重申:坚决反对兼职过多,徒挂虚名和领取不当报酬。同时,要避免参加各种与自己专业无关的答辩、评议、鉴定、评审、咨询和评奖等活动,确属自己专长又有余力参与的才参加,在对有关问题公开做出评价时需谨慎和客观,尽量减少礼仪性和庆典性的社会活动。
中国科学院院士郑时龄认为,和普通人一样,院士的精力和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社会兼职和参加社会活动过多,必然会影响到科研和教学等工作,所以必须坚决反对。
“需要注意的是,院士除了科研和教学,还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比如有些院士在各自领域内的一些学会兼职,参与政府组织的一些重大事件的咨询等,也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对社会作贡献,不能一概否定。”郑时龄院士说。
在正确处理兼职问题和妥善对待社会活动上,中国科学院院士蔡睿贤也是旗帜鲜明:“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与所研究专业无关的社会兼职,反对领取不当报酬的社会兼职。”
其实,对于科技工作者中的优秀分子来讲,科学道德既是每一位院士应该做到的最低要求,又是应该一生追求的最高要求。院士们普遍认为,院士不仅要在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尊严等方面做出努力和贡献,在做人做事做学问等方面也应该为全社会树立典范。
记者了解到,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成立以来,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中国科学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关于院士兼职问题的几点建议》等文件,已初步形成学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规范体系。
陈宜瑜介绍说,目前道德委员会已经完成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将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明确界定为: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有损院士科学道德声誉的行为;在院士增选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其他科技活动中的不端行为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增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进一步严肃了院士增选工作纪律。
“在当前国际国内科技界越来越重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形势下,弘扬科学精神,倡导优良学风,发挥院士群体明德楷模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和促进和谐学术环境建设是学部作为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的神圣职责。”陈宜瑜说。
院士自律是院士队伍思想建设的核心,是维护院士称号荣誉性的基础和保证。陈宜瑜表示,本届道德委员会将努力加强院士队伍自身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强化院士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工作规范。对社会反响强烈、影响院士声誉的院士兼职等问题进一步开展调研,求真求实,细化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还要进一步规范增选工作中候选人投诉信处理办法和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此外,要进一步严格增选工作纪律。加强对院士增选工作中道德学风问题的研究,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有关文件,切实把好院士增选入选关,坚决反对和抵制一切干扰增选工作正常进行的不正之风和不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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